湖北广电因2023年收入确认不准确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广电系子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湖北广电)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59号)。
广电系子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湖北广电)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59号)。
湖北广电公告,公司于9月18日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公司2023年度收入确认不恰当,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湖北
2025年9月18日,湖北证监局发布监管措施决定,对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广电”)及其董事长曾文、总经理兼时任董事会秘书胡晓斌、财务总监张宏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